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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甘泉、閆起磊)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介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指令,河北聶樹斌案的複查正在進行。異地複查審理為掃除聶樹斌案中的“霧霾”,打消公眾疑慮、保證公正審判提供了更好的基礎。
      值得關註的是,在取得這一實質進展之前,聶樹斌的家人已經持續申訴上訪近10年。由此不難看出,對錯案疑案糾錯機制的“制度性”失靈必須進行反思。依法治國要求司法機關要勇於面對錯案疑案,不能讓公正遲到太久,更不能因為怕醜怕疼不敢揭傷疤。
      糾正冤假疑案需要勇氣。因為一旦“疑案”被證明是“錯案”,往往意味著問責的開始。在某些地方,錯案發生背後是“命案必破”的政績衝動作祟。一些刑訊逼供、辦案草率的人為因素難辭其咎。正因如此,一些人出於利益考量,千方百計讓錯案疑案難以得到糾正澄清。
      “一次不公正的判決,其惡果相當於10次犯罪”。利益與正義的天平面前,法治社會必須選擇正義。面對冤假錯案,無論涉及什麼人,都應依法追責。這既是為了讓遲來的正義少打折扣;也是要警示司法人員慎用手中的權力,任何違背法律、良知的行為,都將成為其終身夢魘,終會付出代價。
      應當承認,糾正錯案疑案的過程也是不斷地抵達正義的過程。通過糾錯,就是要讓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證的源頭得到預防;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辯護辯論權、申訴權等得到有效保障;在審判中,“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基本法律原則得到忠實履行。當這些環節在糾錯後得到完善,我們才能從制度上更好地避免冤假錯案發生。
      呼格案沉冤得雪,聶樹斌疑案異地複查,讓人感受到法治中國的決心。法律的權威來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樹立對法治的信仰,就是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只有堅持對錯案疑案糾錯澄清,才能在更多公民心中樹立起法律的權威和對法治的信仰。  (原標題:新華時評:彰顯法治要敢於直面錯案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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