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璋的繼承人:
  北京信達置業有限公司已於2014年6月5日將應支付給你們的北京市宣武區香爐營二條三十九號有七間房產房屋拆遷補償價總額為779163元提存於我處,請你們持本通知書、身份證、繼承上述財產的相關法律文件(委托代領的請持經公證機構公證的委托書及受托人的身份證)與北京信達置業有限公司到我處領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4條的規定,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後歸國家所有。我處地址:北京市宣武區菜園街24號,郵政編碼:100053,電話:010-83521181,聯繫人:張偉。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精誠公證處
  (原標題:領取提存物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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